税务局通知,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!餐饮住宿、旅游娱乐 、文化体育等生活服...
〖壹〗、疫情期间,餐饮住宿、旅游娱乐 、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行业收入免征增值税 ,该政策出自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《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(2020年第8号),属于临时性扶持措施 。

〖贰〗、疫情期间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。具体说明如下:免征范围:疫情防控期间,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。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、教育医疗服务 、旅游娱乐服务、餐饮住宿服务、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。适用时间:该免征政策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 ,具体的时间范围需参照当时的政策文件。
〖叁〗、生活服务:涵盖文化体育服务 、教育医疗服务、旅游娱乐服务、餐饮住宿服务 、居民日常服务及其他生活服务。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:指为居民个人快递货物和收派服务 。申报时需注意:企业需在纳税申报表中准确区分免税收入与应税收入,避免混淆填报。
〖肆〗、疫情期间企业国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减免,具体如下:增值税优惠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: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,缓解企业资金压力。
〖伍〗 、生活服务通常包括餐饮住宿、教育医疗、旅游娱乐 、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等多个方面 。特殊场景:需要注意的是,这一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具有时效性,仅限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。对于该政策实施期限之外的时间 ,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,需根据当时的税收政策来确定。
〖陆〗、例如,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、教育医疗 、旅游娱乐、餐饮住宿等,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涵盖轮客渡、公交客运等。若企业同时涉及免税与非免税业务 ,需分别核算收入,避免免税收入被错误纳入应税范围 。此外,部分地区可能要求企业提交免税业务说明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,需提前准备。

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
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汇总如下:纳税服务相关措施 政策落实与宣传:税务机关通过优化信息系统、简化操作程序 、加强内部培训,确保“六税”“两费 ”等十二项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政策及时落地,并通过线上渠道(如电子税务局、税务公众号)开展宣传辅导 ,帮助纳税人应享尽享。
发票勾选确认税控设备在手中:若税控设备在纳税人手中,则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正常勾选 。有CA证书但设备不在手中:若税控设备不在纳税人手中,但是纳税人有CA证书 ,则能够通过电子税务局跳转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。
纳税人可放弃减税,按3%开具专票,且放弃后不影响其他业务享受优惠(《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第七期)》)。特殊情况:5%征收率业务不得享受1%优惠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5%征收率的业务(如出租不动产) ,必须按5%开具发票,不得选取1%或3% 。
其他收入的优惠适用未开具3%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应税销售收入,仍可适用减征政策,即按1%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。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发布的《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第十期)》第5问明确指出 ,小规模纳税人仅需对开具3%专票的业务按原征收率申报,其余业务不受影响。
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税务处理
〖壹〗、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: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当企业享受增值税直接减免政策时,应将减免的增值税额从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”科目转出 ,计入当期损益 。
〖贰〗 、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:减免增值税的直接会计处理当企业符合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政策时,应通过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”科目核算减免金额,并将优惠部分计入“营业外收入 ”。
〖叁〗、疫情期间企业享受不同税费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:增值税减免企业因疫情享受增值税减免时 ,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“营业外收入”。
〖肆〗、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: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业务时,按正常流程确认收入及增值税 。收到款项时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 ,贷记“主营业务收入 ”和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”。









